回复 肥鸭飞呀 : 现代废柴顾雨穿越到了修真界,自带金手指给他的任务是回到天界,从此开始了坑爹的修真之旅。同居人——后来被证实特么的根本不是人——是个绝世天才,外人面前高大上狂霸拽样样占全,没人的时候变身撒娇狂魔真的好吗!炼丹峰的超级打手代表这样的身份真的好吗!唯一让人庆幸的是,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可以回地球一次。顾雨开始乐此不疲地偷偷拐带修真资源回地球。然而,一次错误的传送,让他看到了地球的末日,山崩地裂,哀鸿遍野,无力回天。时三更。”
回复 佘清: 这部《刻晴大战史莱姆外网免费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纯羽毛 : 在一次抢救性挖掘中,秦凡穿越回了十年之前高考落榜的人生十字路口,国家实现经济腾飞,全民收藏热潮刚刚起步的黄金时代。重活一世,秦凡本想安安稳稳的过完一生,却发现无数古玩珍品、传世之宝、帝王翡翠,如飞蛾扑火一般涌现在他身边…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重生之黄金宝鉴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